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公务员考核规定》《公务员奖励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共永宁县委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拟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李柄锋等17名公务员(参公人员)进行表彰奖励记个人三等功一次,王成等160名公务员(参公人员)记嘉奖奖励一次。现将拟奖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(5个工作日)。在公示期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永宁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存在影响记“个人三等功”或“嘉奖”奖励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21年8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(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;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,邮政编码:750100)或拨打电话8018675进行反映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记“个人三等功”或“嘉奖”奖励的,将取消被举报人记“个人三等功”或“嘉奖”奖励的资格。
拟记个人三等功奖励人员名单
(共17人)
李柄锋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督查室主任
刘晓磊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老干部局局长、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、三级主任科员
吉 静 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一级科员
马自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
曹 忠 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
董 琳 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庭长
马丽莉 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
洪剑锋 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级科员
翁 宁 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
毛泽利 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
张 燕 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
张英伟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级警长
张 军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
文艳梅 县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
纳晓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办
王丽娟 县残疾人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
邹 娜 县胜利党委委员、组织委员
拟记嘉奖奖励人员名单
(共160人)
县委办:刘海峰、蒲钰
县人大办:王成、邵博雅
县政府办:郭旭宏、马培瑶
县政协办:翁华、马婷婷、刘超
县纪委监委(县委巡察办):邢利斌、张冬、王贵娟、王铁妹、买海军、陈颖、李晓彬、白瑾、马振雄
县委组织部:王军、马微、余金花
县委宣传部:唐英荣
县委统战部:李双
县委政法委:张龑、张银娜
县委编办:马玉红、王海波
县委党校:黄新年、张娜
县档案馆:路晶、唐爽、付燕荣
县人民法院:周建新、仇旭辉、桑浩东、冯静、杨建军、马晓慧、朱海磊、朱维忠、吴鑫鑫、李春雪、黄建兴、尹志勋、田超、畅广旺
县人民检察院:白扬、温渊、周宗明、仇旭升、杨玉婕
县发改局:马跃林、闫文丽
县公安局:茆德恒、雷燕宁、李波、黄燕峰、崔宝、王富、贺丽萍、杨坛樱、赵建国、任勇、高红英、王举斌、何国栓、李海涛、刘政、韩敏、马凌梅、纳龙、王瑞军、袁新文、姜海波、王兆华、杨利民、郑燕、汪超、杨一凡、杨继峰、马宁
县司法局:何亮、王嫄、马蕾、崔凤姣、黄雅莉
县财政局:马越、翁巧玲、姚爽
县人社局(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):陈绍峰、曹娟、王瑞明
县住建局:许波、杨策、王颖
县交通局:郭斌、苏伟
县水务局:哈东军
县农业农村局:张宝录
县退役军人事务局:李克斌
县应急管理局:杨志星、尹松涛
县审计局:王海军、张晓丽、纳红玉、徐伟
县市监局:包华、吴允军、刘树涛、王健、王少梅、张丽梅、张学伟、姚光利、南方、赵东霞、李学听
县医保局:李楠
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:杜海琴
县就创中心:许晓鹏、唐秀梅
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:王旺庄、雷瑾宁、张蕾
县妇联:马晓梅
县文联:李晓哲
李俊镇:张自军、乔玉杰、李潇
望洪镇:纳超英、马少锋、马朝阳、王颖
杨和镇:谢丽丽、夏洁、王晓光、魏月玥、王凯
胜利乡:姚建新、胡芳
望远镇:夏建军、马远、赵晶晶、王云龙、李玲茹
闽宁镇:杨青、薛飞、陈赟、王凤欣
团结西路街道:金涛 、张秉楠
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
2021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