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(试行)》和《永宁县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2021年度永宁县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(79人)已经十五届县委2022年第14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,现公示如下:
谢尉庆 马建林 王金钢 姚 旭 王贵娟 李柄锋
王 军 王 佳 唐英荣 韩向成 张 龑 施 波
王江峰 郑福军 王 成 马婷婷 胡冬云 吴承琳
董 波 张金伏 郭旭宏 马维利 吕乐春 沈 波
曹建利 王举斌 雷燕宁 王 富 姜海波 黄燕峰
贺 勤 潘志勇 汪 超 崔 宝 单桂香 吕正芳
马 勇 温彩霞 张 荣 孙林峰 许 波 郭 斌
史建春 尹晓君 梁 刚 宋志学 杨志星 李克斌
张晓丽 耿 迁 杨生军 丁 辉 刘秀竹 陈国宝
王勇强 高峰华 刘志刚 马晓梅 李晓哲 张自军
徐建军 纳超英 王 静 谢丽丽 白崇东 吴 统
柳 有 杜元立 司升阳 赵 娴 王丽花 张立宁
尹扬岚 马晓平 陈 赟 伍庭伟 金 涛 杨 旭
孙声宏
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9日(5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,如反映2021年度永宁县科级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、来访等方式,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,为便于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举报电话为0951-8014222,来信请寄永宁县委组织部(永宁县杨和大街230号),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县政府综合办公楼307室)。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30。
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
2022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