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公务员奖励规定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》等规定,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,现就拟推荐李建军、尹扬岚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奖励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。
李建军,男,汉族,1973年8月出生,福建寿宁人,中共党员。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挂职任永宁县委常委、闽宁镇党委副书记。
尹扬岚,男,汉族,1983年1月出生,浙江嵊县人,中共党员。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挂职任永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闽宁镇党委副书记
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、来访等方式,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,为便于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举报电话为0951-8018675,来信请寄永宁县委组织部(永宁县杨和大街230号),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(县政府综合办公楼311室)。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30。
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
2023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