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对拟任用的2名领导干部公示如下:
王金钢,男,汉族,1986年1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永宁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、县直机关工委委员、二级监察官,拟进一步使用。
唐晓菲,女,汉族,1987年1月出生,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。现任永宁县纪委常委、巡察办主任、一级监察官,拟进一步使用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6月2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,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,为便于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来信地址: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永宁县团结西路159号,邮编:750100)。举报电话:(0951)12380-2-5,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永宁县团结西路159号办公楼408室)。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个工作日8:30—12:00,14:30—18:30。
中共永宁县委员会
2026年5月24日